网站首页 > 复习资料 > 学习资料 > 中级经济师 > 中级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> 经济师中级工商管理学习资料:股东会的性质及职权

经济师中级工商管理学习资料:股东会的性质及职权

2015-11-4  来自于:学习100网

  股东会的性质及职权

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,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。股东会依法享有下列职权:

  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;

  ②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、监事,决定有关董事、监事的报酬事壞;

  ③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;

  ④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;

  ⑤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、决算方案;

  ⑥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;

  ⑦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;

  ⑧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;

  ⑨对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解散、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;

  ⑩修改公司章程;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。

  1  [下一页]

经济师考试辅导资料